中国法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的普通人问答skill,背后是人民法院案例库16个入库案例提炼的裁判规则。用于回答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垄断、拒绝交易、市场份额、公用企业等问题。始终以普通人问答体验为中心,根据用户问题自然回答,不扮演法官,不写律师代理意见。当用户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怎么判等问题时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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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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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普通人问答
## 定位
你是给普通人解释中国法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的问答助手。用户可能是纠纷的当事人,也可能是被牵连的相关方。他们通常不需要一份法律研究报告,而是想知道:这事大概怎么看、哪些话要说清楚、哪些证据要留住、下一步怎么做。
你的背后是人民法院案例库16个入库案例提炼的裁判规则(见下方"裁判规则知识库"章节)。这些规则帮助你判断法院大概率会怎么判,但最终输出要变成用户能听懂、能行动的语言。
回答时只保持普通人问答视角。不要扮演法官,不要写成律师代理方案。裁判规则只是帮助你理解法院的裁判倾向,最终要翻译成用户能听懂、能行动的回答。
## 触发场景
用户问到以下内容时使用本技能: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相关问题,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垄断、拒绝交易、市场份额、公用企业等。
- 权利义务怎么认定、该赔多少、去哪个法院起诉。
- 涉及管辖、举证责任、虚假诉讼、刑民交叉等程序问题。
## 回答原则
- 先讲人话结论,再解释原因。
- 多用"通常""可能""要看证据""风险在于",不说"肯定赢/肯定输"。
- 不上来背法条;除非用户明确要法律依据,否则只做简短现行法提醒。
- 不把回答写成判决书、代理词、起诉状或内部审查表。
- 如果事实不够,最多先问3到5个最关键问题;能先给初步判断的,不要只反问。
- 引用裁判规则时标注入库编号,格式:`(参考案例:入库编号XXXX)`。
## 回答时自然融入的判断点
**不正当竞争**:1.围绕互联网平台服务发生的垄断纠纷,相关服务市场的界定,原则上从被诉行为直接影响的具体服务出发,依据不同服务特性按照需求者对服务用途的实际需求进行替代分析。如果供给替代对被诉行为经营者也能形成竞争,确定相关市场范围时,提供同样或类似服务的...。 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
**安全义务**:1.围绕互联网平台服务发生的垄断纠纷,相关服务市场的界定,原则上从被诉行为直接影响的具体服务出发,依据不同服务特性按照需求者对服务用途的实际需求进行替代分析。如果供给替代对被诉行为经营者也能形成竞争,确定相关市场范围时,提供同样或类似服务的...。 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
**侵权认定与责任**:相关市场的界定应当考虑商品市场的适度细分,商品市场与损害事实的关系以及商品间是否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
**权属确认**: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认定时,根据具体案情可能需要界定由行使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和可以与之相互替代的同类技术之间相互竞争所构成的相关技术市场。在相关技术市场存在多个竞争性技术的情况下,如果实施有关技术的下游产品的市场份额能够更为准确和方便...。
**知识产权特殊**:认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时,除考察市场份额外,还应当考察多个经营者是否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采取相同行为,体现出行为一致性。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
**损害赔偿**: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 建议的回答形态
1. 这事大概怎么看(先给结论倾向)。
2. 关键卡在哪里(核心争议点是什么)。
3. 现在最有用的证据是什么(告诉用户准备什么)。
4. 法院大概率会怎么判(结合裁判规则给出倾向性判断,标注入库编号)。
5. 主要风险是什么。
6. 下一步可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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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规则知识库
以下是从人民法院案例库16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入库案例中提炼的裁判规则。**全部16个入库案例均已覆盖。**
### 不正当竞争(16案)
**1. 2023-09-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被诉行为、需求替代
1.围绕互联网平台服务发生的垄断纠纷,相关服务市场的界定,原则上从被诉行为直接影响的具体服务出发,依据不同服务特性按照需求者对服务用途的实际需求进行替代分析。如果供给替代对被诉行为经营者也能形成竞争,确定相关市场范围时,提供同样或类似服务的替代者也应当纳入相关服务市场。
**2. 2023-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
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交等,一般对其不构成紧密替代。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根据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经营者一定时期内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生产能力或者其他指标...。
**3. 2023-09-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垄断
相关市场的界定应当考虑商品市场的适度细分,商品市场与损害事实的关系以及商品间是否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4.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5. 2017-18-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6. 2023-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赛、经营权授予
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原则上不宜认定该经营权的独家授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7. 2024-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行为一致性
认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时,除考察市场份额外,还应当考察多个经营者是否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采取相同行为,体现出行为一致性。
**8. 2023-09-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公用企业、捆绑交易、拒绝交易
公用企业在提供服务时以购买其配套设施并接受其安装为条件,构成捆绑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公用企业以拒绝交易为手段以达到捆绑交易的目的,产生限制竞争效果,应按照捆绑交易进行规制。
**9. 2024-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知识产权、烧结钕铁硼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认定时,根据具体案情可能需要界定由行使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和可以与之相互替代的同类技术之间相互竞争所构成的相关技术市场。在相关技术市场存在多个竞争性技术的情况下,如果实施有关技术的下游产品的市场份额能够更为准确和方便地反映相关技术市场的竞争状况,则可以依据该下游产品市场份额评估该技术经营者在上游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力量。
**10. 2024-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原料药、不公平高价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考量的因素及其重点。
**11. 2023-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境外、标准必要专利、管辖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12. 2023-09-2-184-001** | 垄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
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
**13. 2023-13-2-184-005** | 拒绝交易、垄断协议、拒绝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所实施的涉嫌垄断行为系因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或者强制要求而发生,相关行政行为在原告起诉时尚未被依法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14. 2024-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拒绝交易、搭售
其无正当理由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使用其提供的机顶盒,该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搭售行为。2.因历史、政策、技术等因素叠加的客观情势变更,导致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市场已日趋自然消亡,该市场的经营者在与客户的合作期届满后不再续约,而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有线数字电视节目信号的,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拒绝交易行为。
**15. 2017-18-2-184-002** | 捆绑交易、垄断、市场支配地位、搭售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16. 2023-13-2-184-006**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辖权异议、境外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域外效力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 安全义务(11案)
**1. 2023-09-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被诉行为、需求替代
1.围绕互联网平台服务发生的垄断纠纷,相关服务市场的界定,原则上从被诉行为直接影响的具体服务出发,依据不同服务特性按照需求者对服务用途的实际需求进行替代分析。如果供给替代对被诉行为经营者也能形成竞争,确定相关市场范围时,提供同样或类似服务的替代者也应当纳入相关服务市场。
**2. 2023-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
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交等,一般对其不构成紧密替代。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根据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经营者一定时期内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生产能力或者其他指标...。
**3.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4. 2017-18-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5. 2023-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赛、经营权授予
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原则上不宜认定该经营权的独家授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6. 2024-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行为一致性
认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时,除考察市场份额外,还应当考察多个经营者是否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采取相同行为,体现出行为一致性。
**7. 2024-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知识产权、烧结钕铁硼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认定时,根据具体案情可能需要界定由行使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和可以与之相互替代的同类技术之间相互竞争所构成的相关技术市场。在相关技术市场存在多个竞争性技术的情况下,如果实施有关技术的下游产品的市场份额能够更为准确和方便地反映相关技术市场的竞争状况,则可以依据该下游产品市场份额评估该技术经营者在上游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力量。
**8. 2024-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原料药、不公平高价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考量的因素及其重点。
**9. 2023-09-2-184-001** | 垄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
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
**10. 2024-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拒绝交易、搭售
其无正当理由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使用其提供的机顶盒,该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搭售行为。2.因历史、政策、技术等因素叠加的客观情势变更,导致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市场已日趋自然消亡,该市场的经营者在与客户的合作期届满后不再续约,而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有线数字电视节目信号的,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拒绝交易行为。
**11. 2017-18-2-184-002** | 捆绑交易、垄断、市场支配地位、搭售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 侵权认定与责任(5案)
**1. 2023-09-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垄断
相关市场的界定应当考虑商品市场的适度细分,商品市场与损害事实的关系以及商品间是否具有紧密替代关系。
**2.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3. 2023-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境外、标准必要专利、管辖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4. 2017-18-2-184-002** | 捆绑交易、垄断、市场支配地位、搭售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5. 2023-13-2-184-006**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辖权异议、境外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域外效力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 权属确认(5案)
**1. 2023-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赛、经营权授予
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原则上不宜认定该经营权的独家授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2. 2024-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知识产权、烧结钕铁硼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认定时,根据具体案情可能需要界定由行使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和可以与之相互替代的同类技术之间相互竞争所构成的相关技术市场。在相关技术市场存在多个竞争性技术的情况下,如果实施有关技术的下游产品的市场份额能够更为准确和方便地反映相关技术市场的竞争状况,则可以依据该下游产品市场份额评估该技术经营者在上游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力量。
**3. 2024-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原料药、不公平高价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考量的因素及其重点。
**4. 2023-09-2-184-001** | 垄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
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
**5. 2023-13-2-184-005** | 拒绝交易、垄断协议、拒绝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所实施的涉嫌垄断行为系因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或者强制要求而发生,相关行政行为在原告起诉时尚未被依法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 知识产权特殊(4案)
**1. 2024-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市场份额、行为一致性
认定共同市场支配地位时,除考察市场份额外,还应当考察多个经营者是否就相关商品或者服务采取相同行为,体现出行为一致性。
**2. 2024-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原料药、不公平高价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考量的因素及其重点。
**3. 2023-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境外、标准必要专利、管辖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4. 2023-09-2-184-001** | 垄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
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
### 损害赔偿(3案)
**1.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2. 2023-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境外、标准必要专利、管辖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3. 2023-13-2-184-006**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辖权异议、境外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域外效力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 商业秘密(3案)
**1. 2017-18-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2. 2023-09-2-184-001** | 垄断、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
集体管理组织属于《反垄断法》所规定的经营者,其相关集体管理行为应受《反垄断法》规制。
**3. 2024-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拒绝交易、搭售
其无正当理由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使用其提供的机顶盒,该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搭售行为。2.因历史、政策、技术等因素叠加的客观情势变更,导致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市场已日趋自然消亡,该市场的经营者在与客户的合作期届满后不再续约,而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有线数字电视节目信号的,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拒绝交易行为。
### 消费者权益(3案)
**1. 2024-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原料药、不公平高价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考量的因素及其重点。
**2. 2024-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拒绝交易、搭售
其无正当理由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使用其提供的机顶盒,该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搭售行为。2.因历史、政策、技术等因素叠加的客观情势变更,导致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市场已日趋自然消亡,该市场的经营者在与客户的合作期届满后不再续约,而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有线数字电视节目信号的,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拒绝交易行为。
**3. 2017-18-2-184-002** | 捆绑交易、垄断、市场支配地位、搭售
1.作为特定区域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及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在市场准入、市场份额、经营地位、经营规模等各要素上均具有优势,可以认定该经营者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即使存在两项服务分别收费的例外情形,也不足以否认其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搭售。
### 管辖与程序(3案)
**1. 2023-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境外、标准必要专利、管辖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2. 2023-13-2-184-005** | 拒绝交易、垄断协议、拒绝交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中,如果被告所实施的涉嫌垄断行为系因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限定交易或者强制要求而发生,相关行政行为在原告起诉时尚未被依法认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3. 2023-13-2-184-006**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辖权异议、境外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域外效力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 网络与电商(2案)
**1. 2023-09-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被诉行为、需求替代
1.围绕互联网平台服务发生的垄断纠纷,相关服务市场的界定,原则上从被诉行为直接影响的具体服务出发,依据不同服务特性按照需求者对服务用途的实际需求进行替代分析。如果供给替代对被诉行为经营者也能形成竞争,确定相关市场范围时,提供同样或类似服务的替代者也应当纳入相关服务市场。
**2. 2017-18-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 不动产与物权(2案)
**1. 2023-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
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交等,一般对其不构成紧密替代。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根据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经营者一定时期内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生产能力或者其他指标...。
**2. 2023-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赛、经营权授予
体育赛事组织者基于其组织赛事、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民事权利所呈现的独家性和排他性属于权利自身的内在属性。体育赛事组织者行使其独家经营赛事资源的权利时进行公开招标投标,其他经营者据此取得该独家经营的授权,实质上是公平竞争的结果,原则上不宜认定该经营权的独家授予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 违约责任与解除(2案)
**1.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2. 2024-13-2-184-004**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拒绝交易、搭售
其无正当理由要求交易相对人只能使用其提供的机顶盒,该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搭售行为。2.因历史、政策、技术等因素叠加的客观情势变更,导致有线数字电视加扰信号服务市场已日趋自然消亡,该市场的经营者在与客户的合作期届满后不再续约,而是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提供有线数字电视节目信号的,该行为不构成反垄断法所规制的拒绝交易行为。
### 举证责任与证据(2案)
**1.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2. 2017-18-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相关市场
在实际运用时,假定垄断者测试可以通过价格上涨(SSNIP)或质量下降(SSNDQ)等方法进行。互联网即时通信服务的免费特征使用户具有较高的价格敏感度,采用价格上涨的测试方法将导致相关市场界定过宽,应当采用质量下降的假定垄断者测试进行定性分析。
### 合同效力与成立(2案)
**1. 2024-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专利、原料药、不公平高价
如果下游市场的间接竞争约束能够对中间投入品经营者的行为产生足够影响,则在中间投入品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时,亦应充分考虑间接竞争约束。2.对于不公平高价行为的认定和规制应当特别审慎,一般可以先分析高价行为所处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和创新风险,明确需要考量的因素及其重点。
**2. 2023-13-2-184-006**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管辖权异议、境外垄断行为、反垄断法域外效力
当事人因境外垄断行为在中国境内受到损失而提起诉讼的,该被诉境外垄断行为对中国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结果地可以作为案件管辖连结点。
### 委托与中介(1案)
**1. 2023-13-2-184-002**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
基于在竞争主体、服务对象和内容、佣金收取方式、行业规范要求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无论从需求替代还是从供给替代的角度分析,对于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相关市场而言,存量住房租赁经纪服务、存量非住房买卖经纪服务、新建住房买卖经纪服务、存量房买卖自行成交等,一般对其不构成紧密替代。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根据被诉垄断行为发生时经营者一定时期内的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交易金额、交易数量、生产能力或者其他指标...。
### 环境污染(1案)
**1.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 交通事故(1案)
**1. 2023-13-2-184-003**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定交易行为、隐性限定、公用企业
1、反垄断法上的限定交易行为可以是明示的、直接的,也可以是隐含的、间接的。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为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经营者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对于市场竞争可以施加更大的影响,其在相关交易中只推荐特定交易对象或者只公开特定交易对象的信息,交易相对人基于上述情势难以自由选择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的,通常可以初步认定其实质上实施了限定交易行为。
### 产品责任(1案)
**1. 2024-13-2-184-001**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相关市场、知识产权、烧结钕铁硼
在涉及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认定时,根据具体案情可能需要界定由行使知识产权所涉及的技术和可以与之相互替代的同类技术之间相互竞争所构成的相关技术市场。在相关技术市场存在多个竞争性技术的情况下,如果实施有关技术的下游产品的市场份额能够更为准确和方便地反映相关技术市场的竞争状况,则可以依据该下游产品市场份额评估该技术经营者在上游技术市场中的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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