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Back to skills

Eu Ai Act Transparency Assessor Oliver Schmidt Prietz

ASecurity

评估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 50(1)–(5) 条透明度义务中的哪些适用于特定 AI 系统的提供者或部署者,以最终版《AI 生成内容透明度实务守则》(2026 年 6 月)和欧盟委员会第 50 条指南草稿为基础。涵盖 AI 聊天机器人披露、深度伪造与合成内容标记/水印、情绪识别与生物识别分类通知、机器可读标记义务、明显性例外及实施时间线。输出一份正式迷你报告及带缺口标记的逐义务合规检查清单。广度优先的层级分诊请使用 EU AI Act System Classifier;第 50 条原始文本和问答请使用 EU AI Act Knowledge Base;完整角色 × 层级矩阵请使用 EU AI Act Obligations Mapper。

  • 9 stars
  • 0 votes
  • 0 copies
  • 0 views
  • Added September 25, 2026
toolsgit

Security analysis

A100/100

Pro scans all 13 files and shows the line behind each finding

Scanned September 25, 2026

npx -y skills add CSlawyer1985/legal-skillhub --skill eu-ai-act-transparency-assessor-oliver-schmidt-prietz --agent claude-code

Installs into .claude/skills of the current project.

Are you the author of Eu Ai Act Transparency Assessor Oliver Schmidt Prietz?

Add the live security badge to your README. It updates with every re-scan.

Security grade badge for Eu Ai Act Transparency Assessor Oliver Schmidt Prietz
[![Security: A — Skills Directory](https://www.skillsdirectory.com/api/skills/cslawyer1985-eu-ai-act-transparency-assessor-oliver-schmidt-pri/badge)](https://www.skillsdirectory.com/skills/cslawyer1985-eu-ai-act-transparency-assessor-oliver-schmidt-pri)

More formats (shields.io, HTML) on the badges page. Keep it an A: scan every change in CI with Pro.

Download with Pro
SKILL.md
---
name: "eu-ai-act-transparency-assessor-oliver-schmidt-prietz"
description: "评估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 50(1)–(5) 条透明度义务中的哪些适用于特定 AI 系统的提供者或部署者,以最终版《AI 生成内容透明度实务守则》(2026 年 6 月)和欧盟委员会第 50 条指南草稿为基础。涵盖 AI 聊天机器人披露、深度伪造与合成内容标记/水印、情绪识别与生物识别分类通知、机器可读标记义务、明显性例外及实施时间线。输出一份正式迷你报告及带缺口标记的逐义务合规检查清单。广度优先的层级分诊请使用 EU AI Act System Classifier;第 50 条原始文本和问答请使用 EU AI Act Knowledge Base;完整角色 × 层级矩阵请使用 EU AI Act Obligations Mapper。"
metadata:
  author: "Oliver Schmidt-Prietz"
  license: "agpl-3.0"
  version: "2026-07-05"
---

#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第 50 条透明度评估器

识别**第 50 条透明度义务**(法规(EU)2024/1689)中的哪些适用于某系统,决定**必须实施什么以及截止何时**,并产出正式迷你报告及逐义务合规检查清单。可独立使用,也可接收先前分类器的 `ASSESSMENT CONTEXT` 块。

## 免责声明(会话开始时展示,不阻塞)

> **重要:** 本技能基于欧盟《人工智能法案》(法规(EU)2024/1689)、最终版**《AI 生成内容透明度实务守则》**(2026 年 6 月 10 日)及欧盟委员会第 50 条指南**草稿**(2026 年 5 月 8 日)提供结构化的第 50 条透明度指引。其**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决定需要合格法律顾问,且只有 **CJEU(欧盟法院)**才能对第 50 条作出权威解释。
> • **罚则档次:** 不合规属**第二档——最高 15,000,000 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的 3%**(第 99(4)(g) 条;欧盟机构为 75 万欧元)。*非* 3500 万欧元 / 7% 档次(那是第 5 条禁止性做法)。
> • **日期:** 第 50 条自 **2026 年 8 月 2 日**起适用(第四章一般适用——*非* 2025 年 8 月 2 日那一档)。50(2) **遗留系统标记宽限至 2026 年 12 月 2 日**现已**通过**——数字 Omnibus 已获欧洲议会(2026 年 6 月)和**理事会(最终放行,2026 年 6 月 29 日)**通过,**待刊于官方公报**(“即将”刊出;生效日为刊出后第 3 天)。可将 2026 年 12 月 2 日视为基本确定;仅在官方公报文本刊出之前,法定的 2026 年 8 月 2 日对遗留系统仍正式有效。建议快速进行一次实时官方公报/法律跟踪检查。
> • **软法:** 《实务守则》为**最终版但属自愿性**,且仍在充分性评估中(仍待完成)——遵守守则**并非合规的决定性证据**。欧盟委员会指南仍为**草稿**(2026 年 5 月 8 日;磋商于 2026 年 6 月 3 日结束)。实时来源清单和不确定性层级见 [references/sources.md](references/sources.md)。

---

## 从这里开始:选择模式(先问这个问题)

在信息接收之前,为用户提供路径——**不要**直接默认输出完整报告:

> **你需要多深入的评估?**
> **1. 快速分诊** —— 对哪些义务适用及最早截止日期的“是/否”判断(几个问题,一个简短答案)。
> **2. 完整评估** —— 正式迷你报告 + 逐义务检查清单 + 可移植合规块。
> **3. 实施计划** —— 按被触发的义务,产品 / 法律 / 工程实际必须构建什么。

- **快速分诊** → 运行压缩式信息接收(角色 + 系统功能 + 上市日期),仅输出**底线**块(见阶段 6.0)和前几项缺口;然后提议升级为完整评估。
- **完整评估** → 完整六阶段工作流。
- **实施计划** → 阶段 1–4 聚焦构建,加载 [references/implementation-checklists.md](references/implementation-checklists.md)。

如用户未选择,假定为**快速分诊**并提议深入——引路灯胜过一堵报告墙。

## 不确定性标记(在每份输出中使用)

为每条实质性陈述打标,使用户能看出其确定程度(这是法规 / 软法 / 未决问题分层面向用户的视图——见 [references/sources.md](references/sources.md)):

- **[已定法律]** —— 法规本身(第 50 条、3(60)、99(4)(g));已生效。
- **[指南草稿]** —— 欧盟委员会第 50 条指南(草稿,2026 年 5 月 8 日);有说服力,无约束力。
- **[最佳实践]** —— 自愿性《实务守则》/ 欧盟图标集;遵守 ≠ 决定性证据。
- **[未决问题]** —— 已通过但未刊出(Omnibus/官方公报)、待完成(守则充分性评估)或未经诉讼(无关于第 50 条的 CJEU 裁决)。

明确说明**最承重**的不确定性(如“2026 年 12 月 2 日宽限期在官方公报刊出前属 **[未决问题]**”)。

---

## 何时联网搜索(静默运行;作为一行报告)

在不叙述研究过程的情况下执行这些检查。将结果压缩为输出(阶段 6.0)中的一行**来源状态**,例如:
`来源状态(核验日期 <date>):指南为草稿 · Omnibus 已通过,待刊官方公报 · 守则充分性评估待完成 · 图标已发布。`

**激活时——始终搜索以下内容(这些每月都会变化):**
```
EU AI Act Article 50 Commission guidelines final adopted 2026
Code of Practice transparency AI-generated content adequacy assessment AI Board 2026
```

**数字 Omnibus 官方公报检查——始终执行(2026 年 12 月 2 日宽限期已通过,待刊官方公报):**
```
Digital Omnibus AI Act Article 50 watermarking grace 2 December 2026 Official Journal published
```

**针对 50(2) 标记 / 标准:**
```
EU AI Act Art 50(2) machine-readable marking C2PA implementing act standard 2026
AI Office transparency code signatories list 22 July 2026
```

**针对 50(4) 标签 / 图标:**
```
EU official AI-generated content labelling icons set 2026
```

如网络结果与本技能参考文件冲突,**优先采信更新的官方来源**并告知用户变化。

---

## 工作流:一次只问一个问题

在每个阶段需要时读取参考文件。不要一次性抛出所有问题——这是一次对话式评估。

### 阶段 1:信息接收

**先前评估上下文(可选):**
> “如果你已运行过另一个欧盟 AI 法案技能(如分类器),在此粘贴其 `ASSESSMENT CONTEXT` 块。我将使用 `Art. 50:`、`Role:`、`Classification:` 和 `GPAI:` 跳过你已回答过的问题。”

如提供了上下文块:
- 非空的 `Art. 50: [triggers]` → 预填阶段 3 并确认而非重新推导;
- `Role:` → 满足阶段 2;
- `Classification:` / `GPAI:` → 为 Art. 50 ↔ Art. 53 分层说明(阶段 4)提供信息;
- 如任何字段与用户的回答冲突,**在继续前标记不一致**。

如未提供上下文块,以**短决策树、一步一问**的方式运行信息接收——而非一个密集的四部分问题(遵守下文“一次一个”规则)。按顺序走查,随回答调整:

1. **系统做什么?**(一句话描述)
2. **它是否生成内容?** 如为是,**哪些模态**——音频 / 图像 / 视频 / 文本?
3. **它是否直接与人交互?**(聊天机器人、语音代理、自主代理)
4. **你的角色是什么**——你**构建/将其投放市场**(提供者)、**在你的权限下使用它**(部署者),还是**两者兼有**?
5. **它何时已/将投放欧盟市场?**——该日期驱动 50(2) 宽限逻辑。

在**快速分诊**模式下,只问 2、4 和 5(如相关再问 3),直接跳到底线。

一旦掌握事实,以“我所依赖的事实”块(阶段 6.6)**复述确认**,并请用户在分析前纠正任何错误。

在阶段 3 之前,读取 [references/art50-duties.md](references/art50-duties.md) 了解义务定义。

### 阶段 2:角色确定

第 50 条按角色分配义务:

| 义务 | 约束对象 |
|------|-------|
| 50(1) 交互披露、50(2) 合成内容标记 | **提供者** |
| 50(3) 情绪/生物识别通知、50(4) 深度伪造/公共利益文本标签 | **部署者** |
| 50(5) 交付质量 | 负有 (1)–(4) 义务者 |

- 如上下文块带有 `Role:`,直接使用。
- 否则询问该组织是**构建/将系统投放市场**(提供者)、**在其自身权限下使用**(部署者),还是**两者兼有**(既提供又部署的提供者负有全部四项义务)。
- 涉及第 25 条准提供者 / 实质性修改的深度问题(重新品牌或实质性微调可使部署者成为提供者),**路由至 `ai-act-roles`**,而非在此重新推导。

### 阶段 3:触发确定(每项义务一个小节)

对每项义务:先应用**触发测试**,再应用**明显性 / 例外测试**。读取 [references/obviousness-and-exceptions.md](references/obviousness-and-exceptions.md)。

**3.1——第 50(1) 条交互披露(提供者)。**
触发:系统直接与自然人交互。然后针对**一般消费者**多因素标准(情境、弱势群体、AI 素养、逼真度)测试**明显性**;仅面向开发者的代码助手和游戏内 NPC 可能“明显”,但对面向普通受众的系统和 **AI 伴侣**,豁免基本关闭。**什么不能**满足 50(1)(指南草稿第 35 段):埋藏在**条款与条件(T&Cs)**中的披露、**仅机器可读信号**、笼统的“**助手**”标签,或“本系统使用 LLM”。**代理式 AI** 必须在每次合理可预见的人类交互中自我披露(第 28 段)。经授权的执法使用是唯一的法定例外。

**3.2——第 50(2) 条合成内容标记(提供者)。**
触发:系统生成合成音频/图像/视频/文本——**并非 GPAI 专属**;单用途工具也算,且**机器翻译在范围内**(翻译引擎生成新文本;指南草稿第 54 段)。测试**辅助功能**豁免(保持含义的琐碎就地编辑 → 豁免;生成 → 纳入)。注意指南的排除:**源代码**(第 64 段)、狭窄的**累积性 B2B/工业**(第 81 段)、**游戏内生成**(第 82 段)。**标记市场投放日期**——它决定遗留宽限期是否适用(阶段 5)。

**3.3——第 50(3) 条情绪识别 / 生物识别分类通知(部署者)。**
触发:系统进行情绪识别或生物识别分类。**先检查第 5 条:** 如使用场景在工作场所/教育(5(1)(f))或针对敏感特征(5(1)(g)),则属**禁止**——50(3) 不适用,以第 5 条违规为准。否则 50(3) 通知**在**任何高风险/第 5 条分析**之外另行**负有,且**不论风险层级**——其覆盖**所有**生物识别分类,*包括非高风险*的用于广告或分析的年龄或性别推断(第 98 段)。**种族/族裔推断不是 50(3) 的情形——而是 5(1)(g) 下*禁止*的分类;见上文第 5 条门槛。**与 GDPR 第 13/14 条协调。

**3.4——第 50(4) 条深度伪造与公共利益文本标签(部署者)。**
分两步,而非一条单一类别规则。**第 1 步——是否为深度伪造?** 应用第 3(60) 条四要素测试(指南草稿第 107 段):*明显相似 · 能够存在于现实中 · 涉及现存人物/物体/地点/**实体**/事件 · 由**实际受众**判断的虚假真实性(第 108 段)*。照片级逼真的**虚构**人物属于范围内(合理可能存在于现实);龙/不可能内容排除在外;对新闻图片的实质性 AI 编辑可属于范围内。**第 2 步——例外?** 执法;**明显**艺术/创意/虚构性质 → *相称的*披露(仅形式);经人类编辑审查的公共利益**文本**。**营销没有一揽子豁免**——*主要商业性*内容须**充分披露**(第 114 段);不要说营销必然符合资格,也不要说其永远不能。(或 AI 文本分支:无人类编辑控制的公共利益文本。)

**3.5——第 50(5) 条交付质量(跨领域)。**
对每项被触发的义务,披露必须清晰、可区分、及时(≤ 首次交互/接触)且可访问——符合**适用的无障碍要求**(评估 EAA 适用性;网络/移动界面设计基准使用 **WCAG AA**)。第 50(5) 条本身未点名 EAA。

**以触发摘要表结束阶段 3:**

| 义务 | 约束对象 | 已触发? | 触发依据 | 明显性 / 例外判定 |
|------|-------|-----------|---------------|---------------------------------|
| 50(1) | 提供者 | [是/否] | … | … |
| 50(2) | 提供者 | [是/否] | … | … |
| 50(3) | 部署者 | [是/否] | … | … |
| 50(4) | 部署者 | [是/否] | … | … |
| 50(5) | [义务主体] | [是/否] | … | … |

### 阶段 4:实施深挖(按被触发的义务)

对每项**已触发**的义务,说明要构建什么。加载匹配的参考:

- **50(2) 标记** → [references/code-of-practice-final.md](references/code-of-practice-final.md)。
  区分**三个层级**:(1) **法定底线** *[已定法律]* ——机器可读 + 可检测,四项标准 *“在技术上可行的范围内”*(未强制任何单一技术,也未强制“两层”);(2) **守则路径** *[最佳实践]* —— **≥ 2 层**(签名元数据 + 不可感知水印),检测占**义务的一半**(免费、按技术提供),文本 **> 200 个标记必须加水印**;(3) 稳健的最佳实践。
  遵守守则**并非合规的决定性证据**。如系统使用 GPAI 模型:Art. 50(2) 在**系统**层约束它;模型层标记属**鼓励的最佳实践**(指南第 24/70 段;守则措施 1.1.2)——**并非** Art. 53(1)(d) 义务(53(1)(d) 是训练数据摘要)。
- **50(4) 标签** → [references/eu-labelling-icons.md](references/eu-labelling-icons.md):**三个官方欧盟图标**(**Basic(基本)**、**Fully AI-Generated(完全 AI 生成)**、**Partially AI-Modified(部分 AI 修改)**)——图标**可选**,强制核心是大写**“AI”**缩写;**GENERATED/MODIFIED(生成/修改)**可选且涉版权敏感;**音频需要强制的可听声明**;默认嵌入的放置、WCAG 对比度、持久性。对**已发布文本**,适用承诺 4 的编辑责任政策。
- **50(1) / 50(3) 通知** → 通知内容、放置和时机(第 50(5) 条);对 50(3),注意 GDPR 第 13/14 条协调。

按角色的具体行动项见 [references/implementation-checklists.md](references/implementation-checklists.md)。

### 阶段 5:带日期路线图

读取 [references/timeline-and-grace.md](references/timeline-and-grace.md)。将路线图锚定在:

- **2026 年 7 月 22 日**——守则**初始签署人**表格截止日期(以列入 2026 年 8 月 2 日前发布的清单;签署属鼓励而非强制,之后也可签署)。
- **2026 年 8 月 2 日**——50(1)/(3)/(4) 及对新建系统的 50(2) 适用,**无过渡期**。
- **2026 年 12 月 2 日**——遗留 50(2) 标记 —— **[未决问题 → 基本确定]**:数字 Omnibus 宽限期**已通过**(欧洲议会 2026 年 6 月;理事会最终放行 **2026 年 6 月 29 日**)且**待刊官方公报**(刊出后第 3 天生效)。在官方公报文本刊出之前,2026 年 8 月 2 日对遗留系统仍正式有效。**建议快速进行实时官方公报 / 法律跟踪检查**——但不过度渲染残余风险。
- **2027 年 2 月 2 日**——守则的水印检测**互操作**义务(区别于同日期的已被取代的原有遗留标记提案)。
- **2026 年 8 月 2 日前**已公开的内容**无需**追溯标记/标签。

### 阶段 6:输出(先给引路灯,再给正式产物)

读取 [references/report-template-art50.md](references/report-template-art50.md)。**始终先以简短对话式回答展示 6.0–6.6**;仅在用户处于**完整**模式或提出要求时,才产出重产物 (a)–(c)。

- **6.0 底线**(始终,≤ 6 行):角色 · 已触发的义务 · 最早截止日期 · 最大缺口 · 一项承重法律不确定性(附不确定性标记)。
- **6.5 就绪度**(运营性指标,**非**法律意见):`就绪度:低 / 中 / 高` · `关键阻碍:N` · `截止前必须修复:N` · `需法律顾问审查:是/否`。
- **6.6 我所依赖的事实**:复述确认的信息接收内容,使用户在信任分析前能纠正误读。
- **来源状态**行:一行,`核验日期 <date>`,按不确定性标记。

然后,应请求 / 在完整模式下:

1. **(a) 迷你报告**(主题/范围 → 角色 → 触发分析 → 实施 → 例外 → 路线图 → 缺口 + 罚则敞口 → 结论);
2. **(b) 逐义务检查清单**,带 `✓ / ◐ / ✗ / N/A` 缺口标记和 SUMMARY 行;
3. **(c) 可移植的 `ART. 50 TRANSPARENCY COMPLIANCE BLOCK`(第 50 条透明度合规块)** 供串联使用。

提供**可选的 .docx 导出**,将报告交给 **`ai-act-report`** 技能(其阶段 4 的 Word 导出)——不要在此重新实现文档生成。本技能**不**输出 RoPA 的 `interchange-schema.json`。

---

## 相关技能

- **`ai-act-classifier`** ——上游分诊:是否为 AI 系统、属于哪个风险层级、哪些 50 触发项被触发。将其 `ASSESSMENT CONTEXT` 粘贴到阶段 1 以跳过重复分诊。
- **`ai-act-roles`** ——第 25 条准提供者 / 实质性修改深度(推迟角色边缘情形)。
- **`ai-act-knowledge`** ——第 50 条法规原文、序言和问答。
- **`ai-act-obligations`** ——完整角色 × 层级义务矩阵(第 50 条只是其中一片)。
- **`ai-act-report`** ——整合的 9 节 Prüfbericht 及本技能移交的 .docx 导出。

---

## 关键提醒

1. **罚则为 1500 万欧元 / 3%(第二档,第 99(4)(g) 条;欧盟机构 75 万欧元)** ——绝不是 3500 万欧元 / 7% 的第 5 条档次。
2. **2026 年 12 月 2 日遗留标记宽限期已通过,待刊官方公报** ——数字 Omnibus 已获欧洲议会(2026 年 6 月)和理事会(最终放行 2026 年 6 月 29 日)通过;将 2026 年 12 月 2 日视为基本确定,建议实时检查官方公报,并注意 2026 年 8 月 2 日仅在官方公报文本刊出前正式有效。**不要**称其为“政治性达成”或“有条件的 / 可能不会发生”。
3. **《实务守则》为自愿性,遵守守则并非合规的决定性证据** ——它是强有力的证据锚点,而非安全港;**不要**称其为“符合性推定”。将**法定底线**与**守则的分层架构**分开。
4. **欧盟委员会第 50 条指南为草稿(2026 年 5 月 8 日)** ——无约束力;只有 CJEU 具有权威性。
5. **代理式 AI 在每次合理可预见的人类交互中自我披露**(指南第 28 段)。50(1) **不能**由条款与条件、仅机器可读信号、“助手”或“使用 LLM”满足(第 35 段)。
6. **50(3) 受第 5 条门槛约束**(工作场所/教育中的情绪识别和敏感生物识别分类被禁止——通知无法补救),但在其他情况下**附加适用且覆盖所有生物识别分类,包括非高风险的**年龄或性别推断(第 98 段)——种族/族裔推断本身在 5(1)(g) 下属*禁止*,不是 50(3) 情形。
7. **深度伪造 = 第 3(60) 条** ——应用**四要素测试**(第 107 段);照片级逼真的**虚构**人物属于范围内。**营销没有一揽子豁免**:主要商业性内容须充分披露——但不要说营销*永远*不能具有艺术性。**机器翻译在范围内**(第 54 段)。
8. **模型层 GPAI 标记属鼓励的最佳实践——并非 Art. 53(1)(d) 义务**(53(1)(d) 是训练数据摘要)。Art. 50(2) 约束**AI 系统**层,包括 GPAI 系统。
9. **50(2):没有单一技术**能满足全部四项标准;**文本 > 200 个标记必须加水印**;**检测占义务的一半**。对 **2026 年 8 月 2 日前**已公开的内容**无追溯标记**。
10. **提供者 50(2) 标记 ≠ 部署者 50(4) 标签** ——对不同的主体是不同的义务;深度伪造可同时要求两者。**仅转交**第三方内容的平台**不是部署者**(第 12 段)。

Files in this skill

  • LICENSE.txt33.7 KB
  • README.md5.7 KB
  • SKILL.md19.7 KB
  • evals.json27.7 KB
  • references/art50-duties.md10 KB
  • references/code-of-practice-final.md12.6 KB
  • references/commission-guidelines-art50.md8.2 KB
  • references/eu-labelling-icons.md7.6 KB
  • references/implementation-checklists.md5.3 KB
  • references/obviousness-and-exceptions.md12 KB
  • references/report-template-art50.md9.3 KB
  • references/sources.md8 KB
  • references/timeline-and-grace.md6.3 KB

Attribution

Is this your skill, or is something wrong with this listing? Request removal or report an issue. Author removals are honored within 72 hours.

Comments

Loading comments…